近日某啲議術問題,搞到總裁嘅FB 好唔安寧。既然有金主問到一個問題就咁講下。

法定人數,其實係外國都有,但印象中一直唔高,唔少國家係1/3,例如澳洲、奧地利、突厥等,印度1/10。膠事錄熟悉嘅英國國會650席,法定人數40,加拿大338,法定人數只係20。

基本上好多國家雖然有法定人數,但一般都隻眼開隻眼閉,甚至辯論,國會只要有一個人都可以繼續,所以都係君子協定,要用到法定人數都算幾極端嘅策略。 (以我地角度黎睇,飯民玩爛曬呢件議術,好激進,絕對要負責。)

但睇返資料,原來發現法定人數過半係美帝憲法規定,當然德國係二戰係抄咗,但失驚無神出現係契丹撰寫嘅「香港基本法」,明明英國管治下,立法局法定人數係20人。